合同法
建设工程
公司法
投融资
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于嘉兴学院
2010年至今在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
某建筑公司与某房产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人代理后根据案件事实,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则,最后法院判决以送审价作为结算依据支付工程款并取得了建设工程优先权,在房产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于抵押贷款银行受偿工程款,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建筑公司
建材公司
化工企业
新能源公司
印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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