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民法总则要点介绍》集中学习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鉴于民法总则即将施行,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于2017年4月11日晚开展集中学习,该次学习由粘绍波律师主讲,对比原有的《民法通则》,重点讲解了新《民法总则》的亮点、创新点。同时,全体纳森律师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积极广泛交流,使全体律师受益匪浅。

全体纳森律师必将力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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